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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视剧多名大妈在机场休息厅开音响跳舞手机免费观看

9.0

主演:中岛步 

导演:一戈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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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演列表

剧情介绍

     「女人,如果花手摇过你,我俩就能在一起?」
     这是一个霸道总裁跌下神坛,一步步爱上沙雕女主的甜文。
     1
     我,顾昊天,一个平平无奇的霸道总裁。由于扛不住家里的压力,我被迫娶了沈家的沈莎莎。
     早晨上班,椅子还没坐热,助理就慌慌张张地告诉我:「总裁,不好啦不好啦,夫人把佩佩小姐推下楼啦!」
     我记得我和沈莎莎说过,佩佩只是我的妹妹,没想到她还是动手了……啧,我果然低估了女人的嫉妒心。
     我在医院门口揪住了沈莎莎。
     「沈莎莎,我警告你,你要是再做出伤害别人的事,就从我家滚出去!」我对沈莎莎没有感情,我和她都清楚,这只是一场商业联姻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你听我说,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……」
     「闭嘴!我不想再听你狡辩。」
     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模一样,沈莎莎妄图用她那苍白无力的解释来说服我,可为了霸道到底,本总裁是不会听她解释的。
     「不是,顾昊天,你听我说清楚行不行……」
     我转身离去,她的声音在身后渐远。
     第二天,正当我以为沈莎莎已经消停的时候,公司楼下突然传出震耳欲聋的嘈杂声。
     「顾――昊――天――」
     我打开窗户,发现楼下聚集了几辆拉着音响的小货车。
     沈莎莎手拿麦克风站在前头,像极了民歌会的主持人。
     「余佩佩她是故意摔下楼梯的,不是我推的!」全损音质听得我头都要炸了。
     我赶紧下楼,希望能赶在沈莎莎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之前赶到现场。
     「余佩佩,爱要大声说出来!你喜欢顾昊天就去追吧,不要再对我这个小可怜下手啦――」
     好,十分好,顾家的脸都被这个姓沈的给丢光了。
     「女人,我劝你不要玩火!」我伸手夺走她的麦克风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如果你对我能耐心一点,听我解释,我俩好好交流,是不会发生这种事的。」
     一时之间,我竟不知如何回答,只好默默看着沈莎莎离开的背影,心烦意乱。
     直到管家的电话打断了我的思绪:
     「总裁,不好啦不好啦,夫人把家里的实木楼梯全都拆了,家里只剩电梯和滑梯啦!」
     她又来了!
     我赶紧让助理拨通了沈莎莎的电话:
     「女人,你到底想耍什么把戏?」
     「顾昊天,为了保护每个你的追求者的安全,让她们不再摔倒。我作为总裁夫人,有必要清除所有不安全因素,让大家满怀希望来,安安全全走!」
     你……好你个沈莎莎!我就不信我治不了你!
     2
     治她的方法我找到了。
     三个月后,我有一场重要的晚宴要参加,我打算带着沈莎莎一起。
     为此我专门请了礼仪老师来家里给沈莎莎上课,她学得不错,不捣乱时简直称得上仪态万方。
     但为了挫挫她的锐气,我必须得挑刺。
     「不错,但还不够精神。」
     「不够精神?」
     沈莎莎受打击的样子,让我心里暗爽。
     我摆出一副专业姿态,点点头说:「对,你说话的时候不够有中气,走路的动作也不够有力量。」
     沈莎莎听完我的分析,托着下巴陷入了自我怀疑。
     我满意地笑了。
     小样,本总裁还治不了你?
     第二天,我接到了做饭阿姨的电话。
     「总裁,不好啦不好啦,夫人今天从起床开始就一直在磨刀,我怎么劝也劝不动,我怕夫人想不开要做傻事啊!」
     我赶紧回家。
     「女人,你的命是我的!我不准……」
     「哎,刀不磨要生锈,人不吃肉要变瘦,路还长别猖狂,以后指不定谁辉煌。」沈莎莎放下刀,腔调七拐八绕。
     我对她奇怪的押韵表示皱眉疑惑。
     沈莎莎大步走向客厅的落地窗,我连忙拉住她:「女人,你不要想不开……」
     她挣开我的手,「哗」地一下拉开窗帘,窗外暖阳像一盏硕大的聚光灯,把光都打在她身上。
     「做人不要太攀比,踏踏实实做自己,如果非要比一比,那就比比激光雨,U、R、B、B、R……」
     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天。
     我看到沈莎莎随着鼓点摇着花手,胯部左右摆,手臂上下摆,甩头甩出了六亲不认的节奏。
     本总裁头疼眼睛辣,甚至想自我了结。
     管家慌慌张张地掐断客厅里播放的 BGM,我颓败地坐在沙发上,拿起手机,看到了今早沈莎莎发给我的微信:
     「顾昊天,这样是不是很精神?」
     白色对话框下,是她分享的快手的短视频——「实力派精神小伙」。
     我想起前阵子沈莎莎二刷《延禧攻略》,抱着手学着魏璎珞的样子说:「喜塔拉尔晴,本宫劝你谨言慎行!」
     她嘴上喊的是喜塔拉尔晴,其实是在冲我说。
     靠,我明白了,我是真治不了她。
     我回她:「沈莎莎,你不用那么精神了,我认输。」
     3
     晚宴那天,沈莎莎换上了我送的白色长裙。她在镜子前蹦跶个不停,转头问我好不好看。
     暖黄色的灯光像一团软软的棉花糖,温柔地融进她耳后的碎发。
     我对上她弯弯的笑眼说:「好看。」
     说完我才意识到,这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夸她。
     灯光朦胧,我想走近点看清她。
     近些,再近些……只差一厘米,我的手就可以触碰到她的脸。
     「啪」,沈莎莎突然拍开了我的手,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。
     我有一瞬间的心慌。
     「别爱我没结果,除非花手摇过我。」她双手转出花,「U、R……」
     「女人,本总裁命令你停止摇花手,时间快来不及了。」
     我牵着她上车,严重怀疑她是在故意破坏气氛。
     沈莎莎在晚宴上倒是很会营造气氛。
     她一改往常的不靠谱,大方得体地与每位宾客交谈。
     但话说多了会口渴,她已经喝了六杯酒,脸上爬上了两朵红晕。
     我把她按到角落里,让她坐着休息,我去车上拿解酒药。
     我回到宴会门口时,宴会的主持人正主动与沈莎莎攀谈。
     我听不见他们的说话声,但我看到主持人指了指舞台,而她晕乎乎地点头。
     完了,要坏事。
     「等等,沈莎莎。」我一路小跑,试图阻止他们,却看见沈莎莎提着裙摆,在众人的注视中上台了。
     「不——」我扒开人群,一切为时已晚。
     动次打次的音乐响起时,我顾昊天,在霸道总裁的圈子里,应该是再也混不下去了。
     「激光雨现已看够,小曲儿属实很难受,如果你想更优秀,baby 打了扒了舅。」
     我无奈地闭上眼,不敢看,真的不敢看。
     「顾先生,您夫人很优秀呢。」主持人叫住绝望的我,「您看看,大家都很羡慕您。」
     我睁开眼,看到台下的总裁们一个个都跟迷弟似的眨着星星眼。
     朋友们,醒醒啊!你们可是霸道总裁,怎么会被精神老妹儿迷惑呢?
     有几位别家的总裁夫人,也走上舞台跟着摇。
     我仔细看了一会儿,发现沈莎莎跳的舞有改编,曲子也重新编过,现场气氛很活跃。
     她在灯光闪闪的舞台上,像是个精灵穿梭在云端。
     沈莎莎对上我的视线,得意地冲我挑眉。
     也许是事情过于荒唐,或是音乐颇具感染力,总之,我忍不住对她笑了。
     奇了怪了,她总是有她自成一派的姿态。
     4
     自晚宴那天起,沈莎莎的微信提示音就再也没停下过。
     「女人,在和谁聊天?」她对着手机傻笑的行为,让我觉得头上突然有点重。
     先不说我们俩有没有感情,她好歹也是个有夫之妇吧?
     「叶先生啊。」她举起手机,在我眼前晃了两下。
     叶狂风就叶狂风,才认识多久,这女人就「叶先生」「叶先生」的叫?
     叶狂风这个疯子,抢女人都抢到我发际线上了。
     我很冒火。
     「总裁,您确定要和叶总争这单生意吗?」助理的语气有点迟疑。
     我点头,「是龙你给我盘着,是虎你给我卧着,总裁圈子上呢,没有将与帅,只有实力这一块……」
     看到助理不可思议的目光,我赶紧停嘴。
     靠,我被沈莎莎这个死女人洗脑了。
     每晚的快手外放,社会语录已经深入我心。
     要不是急着去应酬,我一定马上回家,把她手机里的快手给卸了。
     5
     叶狂风看到我进包厢时,表情很是震惊,显然没想到和他抢生意的人是我。
     我在圈子里的评价相当好,一表人才,能力出众。
     与我相比,叶狂风的商业才能毫不起眼,抢女人和喝花酒的本事倒是人人皆知。
     包厢里,我与客户谈笑风生,合作想必是板上钉钉的事。
     「来来来,再干一个。」叶狂风喝了三轮,仍旧不见醉意,客户夸了他好几次「豪爽」。
     身边的助理已经被喝倒,我只好硬着头皮喝了两杯。
     晕晕乎乎地回到家,接到了助理的电话:「总裁,不好啦,那单生意被叶总抢回去了,客户说酒量多大,世界多大……」
     「算了,这种客户,顾氏不要也罢。」客户无所谓,但输给他,我心里难免挫败。
     沈莎莎去厨房给我倒了杯蜂蜜水,我瞥见叶狂风给她发了消息。
     不仅炫耀他做生意比我强,而且还要约沈莎莎出去跳社会摇。
     「女人,把他给我删了。」我气不打一处来。
     「表面夫妻没有干涉对方交友的权力。」她死死地捂住手机。
     「你……」
     酒劲上头,后来的事情我已经记不清,沈莎莎说我那晚又是跟她撒娇,又是一哭二闹的,逼着她把叶狂风删了。
     怎么可能,这谎话也编得太荒唐了点。
     只不过我朦胧间记得,我醉后睡不安稳时,她坐在沙发上,给我哼了一晚上的歌。
     歌声婉转,曲调沉沉,让我莫名的心安。
     「女人,唱歌好听可能是你仅有的优点了。」第二天晚上,略有失眠的我走进她的房,坐上她的床,「今晚继续唱。」
     「不唱。」沈莎莎将我赶出房间。
     结婚快有半年了,我们一直是分房睡的,我还记得那时我霸道地说:「女人,我是不可能会爱上你的,所以我俩分房睡。」
     虽然现在是我主动要求睡一块,但喜欢听她唱歌,与爱无关。
     沈莎莎半个身子探出门口,歪着脑袋问我:「日落西山你不陪,东山再起你是谁?」
     我被她噎得说不出话。
     6
     最近诸事不顺。
     先是抢叶狂风生意失败,再是公司被竞争对手打压,还和家里的老头子吵了一架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你连个总裁都当不好,你能不能学学你大哥!」我是老三,老头子从小拿我和大哥比,可我哪能比得了?
     大哥是霸道总裁的典范,霸道邪魅狂狷有头脑,几乎小说里的总裁原型。
     「我就是比大哥差怎么了?我就是一个普通总裁。」
     「滚!顾家从不缺普通总裁。」
     吵了一架之后,我离开顾氏主家,驱车前往自己的别墅。
     「走吧,顾昊天。」沈莎莎站在别墅门口,脚边是三个行李箱。
     我诧异地问她要走去哪,旅行吗?
     「不是我去哪,而是『我们』去哪。」她指向二楼的阳台,管家和阿姨们冲我俩挥手道别。
     「你不是被赶出顾家了吗?别墅也被顾爷爷收走了。」
     走就走,大不了等会儿我再去买一栋新的。
     「先生,一共四千元,您的卡刷不了呢。」
     我带沈莎莎出门吃饭,没想到临结账时,身上带的卡都刷不了,估计全被老爷子给冻了。
     我全身上下只剩两千块现金。
     沈莎莎也开始掏包,一顿翻翻找找,我们凑够了四千。
     长这么大,我第一次在「钱」方面感到憋屈。
     当沈莎莎把一把钢镚拍到桌上时,我的憋屈在丁零当啷中达到了巅峰。
     「沈莎莎,我是不是很失败?输给叶狂风,永远赶不上大哥的步伐,被顾家扫地出门,现在甚至都付不起饭钱……」
     「饭钱是小事,拜过把子发过誓,这顿咱先 AA 制嘛。」她拍拍我的肩。
     嗯?这突如其来的安慰是怎么回事?怎么莫名其妙还有点暖心?
     精神语录好像也没有那么刺耳了。
     7
     「钱我先付吧。」沈莎莎带着大墨镜,交完了房租,像招呼小弟似的招呼我搬行李,「扛上来。」
     我们在老巷子里租了一间房,又小又旧,位置偏僻。
     「知足吧顾少,一百多平的房子对普通家庭来说算不错了。」沈莎莎让我跟着她一块下楼买生活用品。
     不错?哪里不错了?一整间屋子还没有家里的次卧大。
     房子的事情暂且不说,出行的交通工具更让我大跌眼镜。
     「你骑这部黄的还是这部黑的?」沈莎莎扭动把手,小电摩托嗖地开出十米远。
     「女人,你在开什么玩笑?」
     让本总裁骑这个四面漏风的电摩托?不可能!
     「可你的车已经被顾爷爷没收了。」沈莎莎摊开手,「不骑就不骑啰?」
     「不骑,」我不屑地转身,「我宁愿走路。」
     三个小时后,本总裁真香了。
     我每回走到腿酸的时候,这女人就坐在电车上,一脸轻松地问我:「你行不行啊,顾昊天?」
     我怎么可能不行?我一定能到达终点的。
     于是我坐上了那女人的后座。
     「女人,开快点,我们被后面的美团外卖超过了。」我坐在后座,被前车喷了一脸尾气。
     「我们开的是电驴,人家开的是吃油的摩托。别和外卖小哥硬碰硬,人家受的是伤,我们丢的是命。」
     沈莎莎让我抓好,她要加速了。
     我还没想好抓哪里,车子已经加速冲向前。慌忙之中,我搂住了她的腰。
     心跳也在跟着她加速。
     8
     别墅和豪车没了都是小事,我是个正儿八经的总裁,只要在公司坐着就有收入。
     我正准备推开我总裁办公室的门时,就被助理一把拦下。
     「三少,不好意思,顾老爷说顾氏已经没有您的总裁位置了……」
     开什么国际玩笑!
     本总裁从成年那天起,就接管了这家公司。
     霸道总裁都当了快七年,你现在竟然说这没有我的位置?
     这总裁办公室还有谁能坐?
     我一脚踹开办公室的门,王霸之气扑面而来。
     「三弟,从今天开始,这家公司由我来管,至于你……」大哥看见我的失态,嫌弃地皱眉,「要么回去和老爷子服软道歉,继续混口总裁饭吃;要么就在外面自生自灭吧。」
     大哥事事都压着我一头,现在连我管的公司都要抢。
     气血上涌、血液逆流,都无法形容我那一刻的愤怒。
     我抄起拳头就要打上去。
     「三少,我们也不想难为你,」安保人员对我抱歉地笑,「请您出去吧。」
     保镖围上来,把我架出公司门口。
     我狼狈得像一条丧家之犬。
     我从六岁起就开始学习怎么当一个精英总裁,除了做总裁,其他的我都没做过。
     可现在,总裁当不了。
     明明只要和低头和老爷子道歉,我就能重回总裁办公室。
     可不知从何时开始,我已经不想再按着老爷子的标准,走大哥的老路,当一个属于顾氏的霸总。
     我想活成我自己,哪怕我平平无奇。
     就像沈莎莎,在千篇一律的傻白甜总裁夫人中,还是坚持着自己沙雕的本质。
     我很羡慕这样的她。
     我问沈莎莎,我该怎么办?
     沈莎莎捧起我的脸,无比认真地对我说:「顾昊天,你可以学,学着做其他事情。」
     我极少看见她这副认真的神态,上一次见到,还是我们婚礼那天。
     她也是这样看着我,眼神没有半点偏移地说:「我愿意。」
     无论贫穷还是富贵、健康还是疾病,一生一世忠于他,陪伴他。
     只是如今,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总裁,担待不起沈家的那句「好好照顾莎莎」。
     「沈莎莎,沈家将你托付给我,是想让你当一个幸福的总裁夫人的,不是让你重回市井烟火的。」
     我死死地抓住她的手,声音止不住颤抖,「可我现在已经不是总裁了,甚至没有任何身份……你还是回去找老爷子吧,他不会迁怒于你,你还能过上原来的生活……」
     我嘴上劝她回顾家,可手却放不开她。
     从豪华别墅到老街长巷,身边的人和景不停更换,我什么都没有留下。
     那些被夺走的东西,我都没有求着老爷子要回来。
     可我偏偏想留下她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你什么身份?」她挣开我的手,走进卧室,一室光彩黯淡如灰。
     「我俩可是表面夫妻,」她把重音放在「夫妻」两个字上,我的指尖骤然回暖。
     她把一套休闲装扔进我怀里,扬起下巴示意我换上,「总裁是当不成了,今天就跟着我做点打杂的工作,干不干?」
     我麻溜地换好衣服,沈莎莎理了一把我的衣领说:「只要小伙精神在,到哪都是实力派。」
     窗外是绿叶新碧,斑驳开裂的墙皮遇上阳光,像是有新生要破壳而出。
     「你说得对。」
     9
     我一直以为,沈莎莎每天的日常生活要么是待在家里刷快手,要么是出门搞事。
     电驴停在舞蹈培训机构楼下,我发现沈莎莎原来不简单。
     舞蹈室的学生喊她沈老师,沈莎莎点点头,让他们先热身。
     「女人,想不到你还是个舞蹈老师,教什么的?社会摇还是转花手?」我很诧异。
     沈莎莎蹲下来调音响,葫芦丝的声音熟悉又悠长。
     「彩云之南,我心的方向,孔雀飞去,回忆悠长——」
     沈莎莎竟然是个民族舞老师?!
     她一脸骄傲地看着我,满脸都是「不好意思我就是那么厉害」的表情。
     「女人,你花手女王的人设崩了。」
     沈莎莎跳了一早上的舞,汗像水龙头似的哗哗直流,我丢给她一条毛巾。
     她睫毛上的水,鼻尖上细细密密的汗,都隐匿进白毛巾里。水气蒸腾,衬得她细腻的眉眼似烟似雾。
     我突然觉得她离我很远,咫尺之间,是两个世界的距离。
     她不受束缚,不惧流言蜚语。众人以世俗眼光批判她,她回以众人社会摇。
     想当舞蹈老师就当,想摇花手就摇,她有独立生活的能力,她能抓得住自己的命。
     我呢?
     从前,我坐在总裁办公室,每天签合同、见客户,完成顾家的任务。没有哪笔生意是冲着我来的,都是冲着「顾」来的。
     现在,我是不是也能像沈莎莎一样,抓住自己的命呢?
     有一滴为自己而流的汗水,该多好啊。
     「你行的,顾昊天。」沈莎莎给我打好领带。
     我决定找工作。
     穿上久违的西装,我骑着电驴小黑直奔招聘场地。
     10
     找工作对我来说轻而易举。
     我顾昊天名校毕业,曾在顾氏当过五年的总裁,无论是学历还是工作能力,那都是不容小觑。
     「顾三少,不好意思,我们很想录用您,但顾老爷在圈里放话,哪家公司敢帮您,就是和顾氏作对……」
     被第十二家公司拒绝,我开始灰心。
     老爷子做事不留余地,同类公司受顾氏影响,是绝对不敢用我的。
     难道我真的要放弃?
     「年轻人,要不要去我那?」一位大叔拍了拍我的肩膀,笑得豪迈又朴实,眼角细细的鱼尾纹像一颗飘在空中的稻草。
     是救命稻草。
     「原来你真的要抓草啊。」沈莎莎戴上手套,帮忙把饲料倒进木槽后,我跟着铺上了一层干草。
     「嗯呃——」我刚想回答,就被来者中气十足的叫声打断了。
     「草泥马!」
     「女人,管好你的嘴,不要说脏话……」
     我刚想教训沈莎莎,就见她手指轻点那只上前吃草的羊驼,一人一羊语言不通仍旧聊得热火朝天,已然将我隔绝在外。
     我低头默默铲草,鼻尖那股青草专有的清凉味道提醒我——我跨界了。
     从一个养尊处优的总裁,变成一个勤勤恳恳的农场工,每天的工作不再是批阅文件,而是照顾羊驼。
     如果我去参加一档《跨界总裁》的综艺节目,一定能靠高超的电驴驾驶技术晋级总决赛,再靠喂羊驼这项出其不意的技能,夺得「跨界之王」的冠军称号。
     「小天啊,我看你的简历,你之前当了五年总裁,现在在农场工作,相比以前应该会有落差感吧?」老板农叔是个友好的农场主,他总愧疚对我大材小用。
     我赶紧回他:「没事,做人不要太攀比,踏踏实实比自己。」
     不好。
     一时嘴快,竟然把沈莎莎的口头禅说出来了。
     「如果非要比一比,那就比比这激……」沈莎莎张口一接,我顿时想起被激光雨支配的恐惧。
     为了不吓到农叔,我连忙捂住了沈莎莎的嘴。
     「比什么?」农叔很好奇。
     「比比这激……激发羊驼食欲的本领。」我微笑道。
     唉,我当初要是有这随机应变的能力,也不至于吵不赢老爷子。
     11
     农叔说,剪羊毛是农场每年最重要的工作。剪羊毛该剪多少、剃刀的运行轨迹、如何安抚被剃毛的羊驼,都是学问。
     「小天,等会儿有个大客户要来农场参观,我得陪客户。」农叔把剃刀递给我,「你也看了这么久了,自己上手试一下。」
     第一次接手这么重要的工作,我心里有些虚。
     「不慌,随便哪只都行,就当积累经验了。」农叔看出了我的不自信,大手一挥,让我随便选一只剃。
     「随便哪只都行?」我再次确定。
     「对。」
     得到农叔的肯定,我选择了羊群里那只最白的羊驼。
     老实说,我不爽它很久了。
     它眯着眼嚼着草,懒洋洋的姿态和被富婆包养的小白脸几乎一模一样。
     我一手拿着剃刀,一手拽着它的牵引绳,它一步不挪。僵持之中,它突然朝着门口「呃嗯呃嗯」地叫。
     是沈莎莎来了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你要对小白做什么?」沈莎莎冲上前抱住它。
     「剃毛。」我冷笑道。
     如果说小白是小白脸,沈莎莎就是那个包养它的富婆。
     她每天一下班就往农场跑,不是为我,是为它。不仅给它准备爱心便当,带它遛弯散步,而且渴了给它喂水,热了给它扇风。
     看得出来,它在沈莎莎心里的重要程度,已经远远超过我了。
     可我还不能明着跟它计较,因为它只是一只羊驼。
     「真的要剃吗?」沈莎莎语气不忍,看向我的眼神里都带着涟涟水光。
     「……要剃。」我避开她的眼神。
     哼。
     要不是我定力好,差点就心软了。
     12
     小白四仰八叉地躺在断毛台上,我把剃刀贴在它的肚皮上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少剃一点行吗?」沈莎莎轻拍小白的脑袋以示安抚。
     「不行。」这羊毛剃多少都是有讲究的。
     「那能不能别从它的肚子开始剃?它很害怕呀,昊天。」沈莎莎眨眨眼。
     女人,你以为撒个娇、叫个昊天就有用了吗?
     「那……从后背开始剃。」我把手移开。
     咳咳,也许是有那么一点用。
     手中的剃刀紧贴小白的脊背,我顺着纹理一点点划开羊毛的认真程度,堪比我六岁时第一次在字帖上练字,一笔一画绝不马虎。
     手起刀落,小白除了脑袋是毛茸茸的,其他地方都成了光溜溜的。
     我告诉沈莎莎,如果小白不剪毛,夏天会很热,还容易生病。
     小白闻言瞪着我,显然很不买账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小白的耳朵压下去了,你……赶紧躲远点!」小白挣脱了沈莎莎的牵引绳,直直朝我跑来。
     难道它要……
     「喝,tui,tui,tui。」小白一个甩头就给我来了个口水三连击。
     「我,miss,miss,miss。」
     好险,要不是我在顾家学过两年闪躲格斗术,恐怕真的就要被它 tui 到了。
     我和小白你追我赶,绕了农场一大圈,我忍不住回头数落它:「小白,我每天给你喂双倍的牧草,你个白眼狼就是这么报答我的?」
     「论白眼狼,三弟你称第二,还有谁敢称第一?」淡淡的口吻,熟悉的傲慢。
     「昊天哥哥,你怎么……弄成这个样子?」娇滴滴的嗓音里尽是震惊和嫌弃。
     是大哥和余佩佩。
     刚刚一番折腾,我身上的工作服沾了草屑和羊毛,膝盖还被溅了两个泥点。而他俩一身考究,手工定制的西装和黑色半裙,手上拿着文件,俨然一副精英做派。
     小白一看形势不对,撒丫子就往边上跑。
     他们目光灼灼,而我昂首挺胸,却还是手足无措。
     我的自信在这一刻,好像跳崖自杀了。
     13
     他们是来农场谈生意的。
     余佩佩让我去跟大哥服软,好快些回顾家。
     她像小时候一样,想过来拉我的手。但窥见我手掌落灰,沾了两根干草,她立马把伸出的手收回。
     尴尬在我掌心炸开,连手掌上的草屑都变得扎手。
     我从前还坐在办公室当总裁时,也会嫌这脏。
     「呼呼呼——」
     沈莎莎大步走向前,一把拽过我的手,鼓起腮帮子把草吹飞,伸手把灰拍掉,动作一气呵成。
     她握住我的手,在我耳旁低声一句:「精神小伙,不请自来。」
     「爱来不来。」我悄悄扣紧她的手。
     「沈莎莎,是不是你吹耳旁风,让昊天哥哥离开顾家,陪你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玩泥巴的?」余佩佩死死地盯着沈莎莎。
     「是我自愿的。」我把沈莎莎挡在身后。
     「你离开顾家,就是为了在这打工?」大哥摆手,让咬牙切齿的余佩佩往后站。
     他不屑地扫了我一眼,「你要是觉得当总裁太难了,就是回去混吃等死也比干这些不过脑的工作好,省得拖累弟妹跟你一起遭罪。」
     「我……」拉低沈莎莎的生活质量,的确是我任性了。
     「大哥,顾昊天做的不是不过脑子的工作。」沈莎莎站出来反驳。
     记忆中那些困顿时刻,她都是这样站出来鼓励我。
     「顾、顾总,在剪羊毛这方面,小天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小伙。」农叔抱着西装外套匆匆赶来,难得穿一次正装,衬衫领口都被汗濡湿了。
     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我想我也不需要说。
     老爷子曾经说,霸道总裁不需要什么支持鼓励,哪怕孤立无援,只管霸道到底就完事了。
     我一直信奉这句话,直到这一刻我亲身感受后才发现:总有一些夜晚需要星光,总有一个十五需要月圆。
     黑夜茫茫,我有时也需要光。
     虽然我从前也是霸道总裁,但我不得不承认,霸道总裁有时候挺令人讨厌的。
     霸道过了头,就会完全以自我为中心。
     像我从前总不爱听沈莎莎解释,像我大哥现在这个冷笑。
     「呵,怎么证明?」
     「呵,tui。」
     小白支援得最晚,所以一来就放了个大招。
     14
     顾家上到老爷子,下到保洁阿姨,都说我是资质最平庸的少爷,难成大哥这样的 S 级霸总。
     从小到大,大哥方方面面都优于我,所以他答应和我比赛这件事,出乎我意料。
     「我倒是想看看,你离开了顾家,到底长了什么本事。」
     虽然大哥嘴上是这么跟我解释的,但他刚刚一听到比赛内容有剪羊毛,眼神就没从羊驼的身上离开过。
     「第一场比赛,是品牛奶,把牛奶按照新鲜程度排列。」
     农叔宣布完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后,大哥斜乜了我一眼,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。
     对面的余佩佩朝我努努嘴,让我赶紧和大哥认输。
     从前我们几个一起上课的时候,我的成绩虽然不算差,但都差大哥一大截。
     比起被他当场打败,避免比赛或许是个体面的选择。
     沈莎莎瞧见了余佩佩的小动作,双手笔直地比了个大叉,俩人隔空差点打起来。
     我决定好好比赛,不能对不起自己身后的支持。
     「上牛奶——」农叔朝招呼了一声,农场食堂里的十来个阿姨们端上了六大壶牛奶和杯子。
     「6、5、4、3。」十五分钟后,农叔和阿姨们正在确定答案,前四个答案我和大哥俩人都答对了。
     「2、1。」
     「1、2。」
     我俩答案不相同,负责核查的阿姨们很惊讶,经过反复核查后,农叔宣布:
     「第一局,小天胜出!」
     「不可能,」大哥抓起最后两个杯子,尝了一口,「最新鲜的牛奶应该是有膻味的、不好喝的,我的答案没错!」
     「膻味是我们后期调制的,这是个迷惑的易错选项。」农叔揭晓答案。
     我举手补充:「生牛奶含有病菌,正经农场不会把有安全隐患的牛奶卖给顾客,煮沸消毒后的牛奶味道其实很普通。」
     我和大哥面面相觑,空气仿佛停滞了几秒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赢啦——」沈莎莎领着农叔和阿姨们为我鼓掌欢呼,大哥的面色沉得可怕。
     「大哥,花花世界迷人眼,没有实力呢,您别赛脸。」
     我就知道,有沈莎莎在的地方,事情总会往奇怪的方向发展。
     沈莎莎转身朝阿姨们嚷,「四个大字,我们一起说——」
     「小天第一!」
     糟糕的台词……
     等等,我,第一?
     没想到,我第一次赢得嘉奖和欢呼,不在商场战场里,而是在农场里。
     大伙齐声呐喊,我眼眶一酸。
     拨开云雾见青天,原来是这种感觉。
     大哥显然还处在迷雾中,因为他喝完了一整杯带膻味的牛奶,还在摇头否定自己。
     「大哥,是你太理所当然了,」我直视他,「就像你和老爷子,一直都理所当然地俯视我,而不是正视我。」
     大哥比了个打住的手势,「三弟,请停止你的煽情,比赛还有一场。」
     15
     第二场比赛是剪羊毛。
     农叔说我在剪羊毛上很有天赋,剃刀在手跟提笔写字似的行云流水,掉落的羊毛量不多不少刚刚好。
     但我也有短板。
     「沈莎莎,你不许插手!」余佩佩喝止了正在安抚羊驼的沈莎莎。
     安抚被剃毛的羊驼对我来说实在太难了,所以一直是沈莎莎在帮我安抚它们的情绪。
     从小白被我剪毛后的状态就可以看出来,我和羊驼只有互相伤害的较劲。
     「乖。」大哥轻拍断毛台上的羊驼,悄声问农叔这只羊驼的性别。
     农叔弯腰看了一眼,「你剃的这只是母的。」
     大哥低头沉吟了一会儿,对断毛台上的羊驼反手就是一个壁咚,「女人,放心,我会轻一点的。」
     「顾昊天,大哥真的是个很标准的霸道总裁欸,随时随地都能霸道起来,连物种不同也能霸道起来。」沈莎莎用手肘戳我。
     「女人,如果你喜欢……」
     「快快快,比赛开始了!」
     我未出口的话被她打断。
     我想说,沈莎莎,如果你喜欢,我也可以这么霸道。
     虽然你总说要踏踏实实做自己,但面对你,我总想变成你心目中的「我自己」。
     第二场比赛,我不仅输了,还是惨败。
     剪毛剪到一半,我就收获了口水攻击。
     勉勉强强剪完后,断毛台上的羊驼跳下来追着我 tui。
     一只光秃秃的羊驼冲出来,用它白得发亮的身躯,帮我挡住了攻击。
     「喝,tui、tui、tui、tui。」甚至还帮我还击了。
     「小白,干得漂亮!」沈莎莎给小白鼓掌,它越 tui 越得劲。
     小白这个小喷子,不枉我每天都给它喂双倍的牧草。
     16
     比赛没有决出胜负,但生意做成了。
     大哥不仅和农叔签了合同,还打算投资农场,扩大羊驼养殖规模。
     「虽然牛奶的味道普通,但羊驼比我家三弟可爱多了。」大哥和农叔握手,「当然要多养一些。」
     农叔说今晚庆祝一下,请大家吃饭。大哥和余佩佩还有生意要谈,所以先走了。
     「等等。」农场门口,余佩佩突然停住脚步。
     「昊天哥哥,你真的不和我们回顾家了吗?」
     我摇头。
     「为什么大家都在追求不凡,而你自甘堕落呢?为什么时代在进步,你反而退步了呢?」
     我知道余佩佩是为了我好。
     我离开顾家,宁愿当个普通人都不向老爷子低头这件事,成为圈里的笑柄不说,叶狂风还到处跟人嚷嚷:「顾三少晚了十年的中二叛逆期还是来了」。
     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。这些事如同一团乱麻梗在心口,我也还在试着捋顺它。
     「沈莎莎,还有你,你究竟是在帮昊天哥哥,还是在害他?」
     我挽住沈莎莎的手,「不关她的事,一切都是我自己决定的。」
     「佩佩小姐,不劳你操心。我的草原我的马,我想咋耍就咋耍。」沈莎莎另一只手牵着小白,脑袋挨着我肩膀,「我的男人我的王,我的男人王中王。」
     沈莎莎嘴里的「马」应该是小白,那她的男人就是……我?
     嗯,这条语录是目前为止我听到最悦耳的。
     「算了,我们走吧。」大哥让余佩佩联系司机。
     司机来了,我跟大哥他们告别。
     大哥关上车门前,留了一句话在外头。
     「不想被俯视,那就长高点。」
     他说这话的时候,是正视我的。
     17
     晚饭时间,大伙儿聚在一起,农叔开了一瓶好酒庆祝。
     大家围成一大桌,农叔给我倒酒,阿姨们招呼我吃菜,沈莎莎让我帮她夹两筷子夫妻肺片。
     干锅冒着热气,把每个人的脸都蒸得红通通的。
     饭后,食堂阿姨们拉着舞蹈老师沈莎莎跳舞,「广场舞来来去去就那几个姿势,我们都跳腻啦,莎莎你跳舞好,教我们几个新动作呗?」
     舞蹈老师沈莎莎领着阿姨们跳起了熟悉的社会摇。
     沈莎莎这女人,明明穿着灰扑扑的工装背带裤,白色 T 恤的袖口都沾灰了,看起来还是这么闪闪发亮。
     真的只是因为她比较白吗?
     阿姨们学会了动作,三五成群在琢磨动作,沈莎莎悄悄溜到我身边,拿了个杯子,让我给她倒凉茶喝。
     「桌上的凉茶喝完了,桌下应该还有一瓶。」我弯腰找,发现那瓶凉茶滚到了不远处的树下。
     我和她跑到树下捡凉茶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你看,今天的月亮缺了一个角,但还是很好看。」她抬头看月亮,眸中聚满了清辉。
     我望向她眼里的月亮,是真的好看。
     沈莎莎捧着杯子喝凉茶,唇角亮晶晶的。
     「我也渴了,给我留一点。」凉茶的清香四溢,勾得我也想尝尝。
     沈莎莎笑眯了眼睛:「我喝完啦,你再开一瓶……」
     我发现几杯酒下肚之后,人会变得很偏执。无论是嚷嚷着「我没醉,再来一杯」的人,还是死死抱着空酒瓶子不撒手的人,都会执着于那一口没喝到的酒。
     就连我,也执着于那点没喝到的凉茶。
     于是我吻了上去。
     我清醒地知道,今晚的月亮是缺的,而我的心是满的。
     沈莎莎,今夜月色很美。
     18
     我以为那晚的亲嘴,是水到渠成。
     接下来我和沈莎莎一定会干柴遇烈火,一发不可收拾。
     可沈莎莎好像不是这么想的。那晚之后,她对我不冷不热,令我一时之间内摸不着头脑。
     好在农场的工作是调休制,我这一整周都不用上班。
     这是个坦白的好时机。
     早晨起床,我来到沈莎莎卧室门口,提着一口气,准备敲门,然后和她摊牌。
     踌躇间,手还未碰到门板,门就开了。
     「你在干什么?!」沈莎莎吓得往后跳一步。
     我转身就是一个门咚,「女人,我想对你说……」
     那口提着的气在我心头乱窜,我咽了口唾沫,想把我的气血翻涌与心如擂鼓都掰碎了告诉她。
     「说什么?」沈莎莎抬头看向天花板,一拍脑门恍然大悟,「说你是不可能爱上我的,所以要和我分房睡,是吧?」
     「我……」千言万语都被她一句话给堵回去了。
     「刚结婚那会儿你已经说过了,我记得很清楚呀。」沈莎莎推开我,一脸调侃,「别说,顾昊天,你那时还挺霸道的。」
     我恨我霸道。
     在沈莎莎那吃瘪后,我决定微信求助经验丰富的圈内好友。
     ——「天哥,嫂子不是一般人啊,我也不知道你这情况该怎么处理……这样吧,我给你推个经验更丰富的霸道总裁。」
     ——对方向你推荐了「再爱也要撒有那拉」
     我加上了撒有那拉的微信,打算简单地跟他说明一下情况。
     撒有那拉:「相信我,我会处理好和她的事情,给我一点时间,我处理好了就回来爱你……删了,勿扰。」
     ?
     19
     没想到,我竟然会跟昔日情敌讨论感情问题。
     撒有那拉?叶狂风说,总裁圈子里,属他经验最丰富,情感疑难问题找他算是找对人了。
     叶狂风约我外出详谈。
     我半信半疑地跟他讲了事情的经过:「因为我年少霸道不懂事,伤害了莎莎还一笑而过,所以她现在……」
     「好好好,你不用再说了,我明白了。」叶狂风打断我,「不就是让她喜欢上你吗?」
     「当、当然。」可我之前态度那么差,她还能喜欢上我吗?
     「传统的那套霸道总裁现在已经不适用了。」叶狂风突然放下二郎腿,正襟危坐,推了推鼻梁上根本不存在的眼镜。
     「但『男人不坏女人不爱』这一套还是很适用的,只要痞坏中掺杂着一丝不正经,不正经中含着一缕霸道、一缕幽默……就可以俘获芳心。」
     听上去很有道理的样子,我赶紧追问:「那我应该怎么做?」
     叶狂风邪魅一笑:「顾三少,听我的,你需要……」
     20
     沈莎莎一遍又一遍地冲洗手上的青椒,我背靠门口看着她。
     「今晚吃青椒小炒肉。」沈莎莎估计以为我是来问今晚吃什么的。
     其实不然。
     她一拿起菜刀,我就伸手夺走,「女人,不准做这种危险动作,让我来。」
     叶狂风说,要时刻体现我对她无微不至的体贴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青椒切那么大片怎么吃?」
     哼,青椒切得很大片,当然是要引起你的注意。
     我把菜刀拍在砧板上,上前捏住她的下巴,冷脸说出了叶狂风教我的话。
     「shift,那今晚就吃你吧。」
     冷脸代表痞坏,shift 意味着不正经。
     沈莎莎拍开我的手,皱眉道:「……顾昊天,天热脾气暴,我不微笑你别闹。」
     「我 ctrl,女人,你是不是想跟我玩禁忌游戏?」就算落了下风,幽默不能丢失,霸道也不能抛弃。
     「做人呢,是该傲,但给你脸呢,你得要。」沈莎莎把菜篮里的一颗大青椒扔到我身上,「爬开。」
     现实里的剧情,并没有按照我和叶狂风讨论的剧本走。
     「alt。」我吃痛叫了一声。
     饭桌上,沈莎莎低头吃饭,没有给我哪怕一个眼神。
     这是……生气了?
     我先道个歉,事后再找叶狂风算账。
     「女人,对不起……」
     话刚出口,她夹菜的手停在半空,干笑了一声。
     我没想到自己的这句对不起,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你最近到底在搞什么?」沈莎莎放下碗,筷子摔在桌上,「表面夫妻是你说的,别动真感情也是你说的,你现在说这些……是在耍我?」
     刚结婚那段时间,我说了不少类似的蠢话。
     我说她简直就是生在我雷区的女人,夜夜不归宿;我让她独自面对顾家的七大姑八大姨的刁难,甩手当掌柜。
     我当时甚至打算和她做一辈子的死对头。
     我那时的确很混账,认为自己厉害得不得了。以为世家围着顾家转,公司围着我转,所以世界也要围着我转。
     「现在说什么对不起?!」她把卧室门用力一甩,把我隔绝在外。
     从前我故意气她,她总是波澜不惊,悠悠地反击,把我气到吐血。
     这是我第一次见她生气。
     可这次,我原本是要说爱她的。
     21
     沈莎莎跳社会摇的时候,总喜欢把花手的动作加上,经常念叨着:「花手不狠,地位不稳」。
     我知道她的花手摇得狠,没想到她本人更狠。
     沈莎莎生气的第二天,她毫无感情地通知我:她要出差。
     时长是令我难熬的两个月,理由是让人无法反驳的「团队有演出」。
     她走之前,还不忘拿寒冰似的的话扎我:「趁这个时间,你正好冷静一下,好好考虑我们之间的关系,是要继续表面当夫妻、当盟友;还是要因为一时的精虫上脑,冠冕堂皇地说爱我?」
     死女人,什么叫精虫上脑?!我是……真的对你动心了好不好?
     再说了,就不能有第三个选择吗?
     比如说,我俩赶紧和好,然后一起白头到老什么的。
     沈莎莎一手拉着行李箱,一手扭开门,离开时深深地看了我一眼。
     「也别说什么离了我不能活的话,你还记得自己当初离开顾家是为了什么吗?现在倒好,不依附顾家,转而依附起我?」
     死女人……
     谁依附你了?我离了你难道不能活?
     22
     死女人,我离了你照样能好好生活。
     「小天,小天,你在干啥呢?!」农叔把我手里的牧草抢走,「你看看小白被你喂成什么样子了?」
     只不过,会有点走神而已。
     我喂小白的时候,手上一下接着一下给小白塞牧草,不小心把它的腮帮子都塞撑了。
     「怎么了?」农叔头一回见我心不在焉的样子。
     我讪笑着说没什么没什么,起身倒水时却把杯子摔了,清理碎片时把扫帚踩折了。
     小白眯着眼睛,脑袋向后甩,鼻孔呼呼呼地喷气,像是在嘲笑我。
     我提着半截扫帚跟农叔坦白:「我和沈莎莎吵架了。」
     农叔一拍桌,立马给我批了两个月的假,拎着他的车钥匙,把我强行摁进副驾驶,说要送我去机场。
     沈莎莎出差的地方叫达望城,坐飞机要三个小时。
     被告知今天的航班已满,他锤了一拳方向盘,连忙调头送我去高铁站。
     农叔猛踩一脚油门,一副过来人的口吻:「爱情这事,连一分钟都耽误不得,现在多耽误一分钟,将来就少爱一分钟。」
     我一直没法感受到这「一分钟」的紧迫,直到我坐上高铁,窗外的风景开始模糊,屏幕上的数字从 15:00 跳到 15:01。
     这时我才感觉到:我真的在一分钟一分钟地靠近沈莎莎。
     我编辑了一条朋友圈,发了两张图:一张是窗外风景,一张是找了好久才找到的花手表情包,文案是:「追。」
     可惜首赞和首评不是沈莎莎,是每天游手好闲、在朋友圈有房的叶狂风。
     撒有那拉:「顾三少这是要开启漫漫追妻路?/偷笑/偷笑」
     一想起叶狂风的 shift 和 ctrl 我就生气,我回他:闭嘴,回去找你算账!
     什么漫漫追妻路?不过几个小时的路程而已。
     23
     「叶狂风是我成功路上的绊脚石,是天下第一乌鸦嘴。」
     这是我坐在锃光瓦亮的木板凳上,望着大片水田思考得出的结论。
     是的,我从傍晚一直思考到深夜,分析自己究竟是哪一环走错了。
     先是从出站口处乘出租车,跟司机重复了三遍我的目的地:达望城。
     下车后,我观察四周,发现周围人烟稀少,一点都没有繁华路段的喧嚣模样。
     「达望城,妹挫,介力走四达望城。」司机和一位过路的大娘异口同声。
     他们告诉我,往前直走五百米后才是中心。
     好吧,沈莎莎毕竟是社会摇狂热爱好者,在城乡接合部有演出也是合情合理的。
     我朝着大路往前走,路过一间又一间土房子。五百米后,我在一家商店门口,遇到了一位少年,他告诉我,这里是大万村。
     「嘚啊大,乌暗万,次温村。」少年用标准的拼音,字正腔圆地回复我。
     大万村,达望城。
     出租车司机竟然是个口音贼。
     24
     我是铁了心要去达望城找沈莎莎的。
     我深谙「生活不是狗血剧,豪门的恩怨都是自己瞎整出来」的道理,决心要打开天窗说亮话,让她清清楚楚地明白:我和从前不一样了。
     越快越好,越早越好,要赶在矛盾不可调和前,要赶在她心灰意冷前。
     我要赶紧离开大万村。
     「难。」商店少年双手插兜,仰头看我,「路过村口的出租车一个月只有一辆,就是你刚刚下的那辆。」
     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能出去吗?大万村一村子人都不用出村的吗?这是什么与世隔绝之地?!
     「镇上倒是有去达望城的大巴,可山路崎岖,你靠脚走到镇上怕是腿要断……
     不过还好你碰到了我,全村拖拉机开得最稳的小伙。」
     商店少年一手捋刘海,一手从小脚裤的裤兜里掏出手机,向我展示付款码。
     「天黑了,今晚先在我家住一晚,明早我开拖拉机送你去镇上,车费两百,住宿费三百,一共五百。」
     啧,奸商。
     我扫码付款,习惯性确认名字:「**杰?」
     「黄宗杰。」
     25
     往事不必再回首,毕竟我明天就得走。
     夜里的凉风有些刺骨,我拎起小板凳,挥手向水田告别,再见了,大万村。
     明天一早,我将迎着初升的太阳离开这里,搭上镇上的大巴,去往达望城。
     第二天早上六点,阳光同我想象般温暖。
     黄宗杰逆着光,站在拖拉机前,扯了一把紧身 T 恤,小脚裤的裤脚高高挽起。
     为表正式,他今天放弃了人字拖,穿起了豆豆鞋。
     「QQ 飞车电信一区,大万村第一雷诺,请求出战。」黄宗杰双手擦过锅盖头,仿佛战士带上头盔。
     我坐上拖拉机,对他竖起大拇指:「小伙今天很精神。」
     他噙住嘴角的笑意,双手紧握方向盘,腰板挺直,眼神坚定地落在远方。
     拖拉机启动发出的「突突」声,像是战士出征时的激昂号角声。
     「突突突突……砰哐当砰砰哐。」
     慢着,这声音好像有点不对。
     黄宗杰咳了两声,告诉我这是正常的杂音,我点头,表示自己长知识了。
     「砰——」
     就在我抬头的一瞬间,拖拉机爆发出一声巨响,刺骨的凉意朝我袭来。
     26
     我和黄宗杰挣扎着从水里站起,耳边爆发出响彻天际的嘲笑声。
     「哈哈哈哈哈——蠢货!」路过的小孩们指着黄宗杰,笑作一团,「黄宗杰,村里唯一剩下的一辆拖拉机都被你搞坏了,你妈回来一定会把你胳膊拧断!」
     什么?唯一一辆?!
     「滚滚滚。」黄宗杰攥起拳头假意要打,扭头看我时却像被点了笑穴似的,扑哧憋笑。
     我俩此刻的样子的确又蠢又搞笑。
     拖拉机失灵撞树,我俩摔进水田里。
     被灰色的泥巴糊满全身不说,我俩露着两颗灯泡一样的眼睛,活像两摊水泥修炼成精。
     路过的人越来越多,笑声也越来越响。乡亲们的调侃让尴尬的气氛变得欢快起来,就连当事人黄宗杰也憋不住,大方地把玩笑开到自己身上。
     可我却一声也笑不出来。
     兜里的手机进水无法开机,边上的拖拉机冒着黑烟无法开动。我带着一身泥水,颤巍巍地朝村口走去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你干啥去啊?」黄宗杰跟上来,「没事吧?赶紧回去换身衣服,拖拉机坏了也没事,我叫我爸妈下个月回来,到时候让我爸开摩托车送你出去……」
     半个月,我至少还要等半个月才能出去。
     我刮了一把下巴的泥水:「有事。」
     「哪摔坏了不成?我找村头的王叔给你看看。」黄宗杰拽着我的手臂往村里走。
     「人没事。」我搓着眼皮,不让泥水流进我本就发酸的眼睛,「只是……」
     我可能要错过沈莎莎了。
     27
     自我离开顾家开始独立生活后,坏消息真是接踵而来。
     生活水平一落千丈、工作被老爷子打压、和沈莎莎产生矛盾、想去达望城当面道歉却被困大万村……
     这些事和接下来的这个消息相比,微不足道。
     我十分清楚,若是半个月后再找沈莎莎当面道歉,不仅不能体现我的诚意,还可能会给她留下马后炮的印象。
     于是我决定退而求其次,在电话里道歉。
     把自己进水罢工的手机丢到一边,我借了黄宗杰的手机。
     我只简单地讲了自己被困大万村的现状,道歉的话还未出口,就被她打断了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我没生你的气,你也不必给我道歉,我只是我气我自己做错事了。」
     「我错在你决心要脱离顾家时,不该陪你一起走;错在你对生活丧失信心时,不该帮助你;错在你不适应工作时,不该支持你……我之前把自己当成救你于困境、帮你实现梦想的救世主,可现在一看,我是你的绊脚石。」
     沈莎莎认为,她的帮助没有促我改变,反而是我蜕变路上的阻碍。
     「对了,顾昊天,也别整天把你那套霸道总裁强制爱挂在嘴边了,你只是离不开我,不是爱我。」
     她叹气道:「我还是回去吧。」
     「回哪里?」我不明白她的意思。
     「回顾家。」
     这三个字轻飘飘地从她口中出来,却像三根千斤重的冰锥,把我的心扎了个透。
     她是总裁夫人,回去后每天刷卡购物喝下午茶,肯定比在外生活要轻松得多。
     回去对她来说是最好的选择,我也没有理由拦着她。
     可我之前因为种种原因,已经错过她太多次,要是这次还抓不住她,我俩这感情迟早要完。
     于是我急忙挽留:「女人,给个机会,让我证明自己,无论让我做什么都行。」
     她的语气很为难:「机会倒是有,就看你肯不肯做了……刚刚听你说,你现在在大万村,短时间内还出不去,是吧?」
     我连忙应下:「没错」
     「是这样的,前段时间,我在快手上认了个弟弟,也在大万村……」
     29
     把手机还给黄宗杰后,我一直坐在门口,等沈莎莎口中的「弟弟」来接应我。
     没过多久,黄宗杰跑到我面前,抓着门槛,用人字拖来了个刹车,一脸难以置信地问我:
     「你就是莎莎姐的配偶?」
     「你就是沈莎莎的弟弟?」我反问。
     「不够精神。」黄宗杰摇了摇头,告诉我沈莎莎值得更精神的小伙。
     我点点头,表示黄宗杰在气质这一块的确很像沈莎莎:「不出意料。」
     「顾昊天,莎莎姐说了,以后你就跟着我干,完成我布置的任务,我呢,负责把你的每日表现汇报给她……」黄宗杰说话时,像是拿了十几把尚方宝剑般底气十足。
     我纠正黄宗杰,让他叫我姐夫,他立马就掏出手机,嘴里念念有词:「莎莎姐,顾昊天他这个人简直厚颜无耻,明明还没把你追到手呢,就逼我喊他姐夫……」
     我连忙上前,把他的微信界面划走:「停,不叫还不行吗,别发了,不是说有任务吗?咱们做任务。」
     30
     第二天早上,天蒙蒙亮,黄宗杰就敲锣打鼓地把我叫醒:「起床做任务,快点,赖床扣分啊。」
     收拾好之后,我跟着黄宗杰穿过小道,来到一片空旷的田野,脚踩土地,每一口呼吸都带着泥土的湿气。
     这地方视野开阔,头顶是一层又一层的白云,脚下是黑黝黝的土地,旁边几棵大树,倒是很像一幅风景画。
     这第一个任务,难不成是写生?让我把风景画下,沈莎莎再从画中考察我的思想高度……
     黄宗杰走进不远处的小木屋,出来时没有抬出画板,只扔给我一把锄头、递给我一个装满小颗粒的塑料袋。
     他下巴一扬,示意我开始。
     「这是干什么?」我不解其意。
     「种地啊,」黄宗杰把锄头扛起又砸下,抓了一把小颗粒,往翻过的土里洒,「明白没,明白就开锄。」
     我认为喂羊驼已经是我从事农业工作的极限,至于种地……根本没想过。
     我明明可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,为什么要干种地这种事?
     看我不乐意,黄宗杰双手压在锄头上,笑得一脸真诚:「不想干也没事,想偷懒也无妨,我会一五一十地汇报给莎莎姐的。」
     「啧。」我不屑地回应他,旋即扛起锄头对着泥土一顿疯狂乱砸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撒种子的时候要撒得均匀点,不要这边几颗,那边一把的。」黄宗杰坐在边上偷懒玩手机,也不忘指点江山,「你以前是干啥的啊?怎么啥也不懂啊,干起活来笨手笨脚的。」
     「我之前……」说话间,我因挥舞锄头被震麻的手,又不受控制地把种子撒歪了。
     现在说我是亿万合同漫天撒、天价娇妻怀里拥的顾总裁,还有人信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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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我和黄宗杰俩人,从早上六点半忙到下午四点,连午饭都是匆匆塞了几口干粮,才把地耕完。
     「可以回去了吧。」
     我甩了甩因锄地而被震麻的手,心里想着还好从前去健身房去得勤,要么今天的活可能干到一半就干不动了。
     到时候被黄宗杰嘲笑事小,要是被他汇报给沈莎莎,说我在身体素质方面就是个弱鸡,那事情可就大了。
     黄宗杰没回答,只让我拿上东西,跟他走。
     朝前再走三十米,穿过小路,穿过杂草,一大片更空旷的土地尽现眼前。
     黄宗杰背对着我站在小山坡上,手臂一伸,豪气万丈:「顾昊天,看,这是我为你接下的农活,从今往后,这片地的耕种,由你承包了。」
     这么大一片地,我就是有四双手都不够种的。
     「黄宗杰,你是不是故意的?我俩打一架?」我咬牙丢下了锄头。
     「打架不好,打架不好,打架不益于身心健康……莎莎姐肯定不喜欢那种动拳头的男人,你说是吗?」他嗤笑,重音放在「莎莎姐」三个字上,看起来无所畏惧。
     我……只好捡起锄头,问他可以开始种地了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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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这片更大的地,是王大妈的。
     据黄宗杰说,他帮王大妈种地,主要是有求于她。
     「你是馋她做的饭菜吧?」我甩了甩差点被锄头震废的手,两只手抓着一双筷子,才好不容易夹起一块王大妈做的红烧肉。
     种地的这三天,王大妈看我们辛苦,不仅包了我们每天的三餐,还给了我们不少粮食。
     「我是那种人吗?」黄宗杰说完,伸出比我抖得还要厉害的双手,手抓起汤勺,勺走了剩下的两块红烧肉。
     黄宗杰吃饱喝足,拍了拍手,说出了他的目的:「十天后,村里要开晚会,这几天会在村里选八个晚会表演节目,一个节目至少得有三人……」
     「行,没问题。」王大妈收拾着碗筷,转头应了黄宗杰的请求,「不就是想让我加入你们俩的节目吗?」
     「不。」黄宗杰摆手,「大妈,我要你一整个南广场舞队。」
     王大妈一个挑眉,似乎在说小兔崽子胆不小。
     黄宗杰伸出因锄地而被震得不自觉发抖的双手,指了指自己,又指了指我,意思是:地都给你种完了,可不能拒绝。
     而我为什么能懂得他们的肢体语言呢?完全是他们的唇语太夸张了,一看即懂。
     眼见气氛开始焦灼,我只好站出来打圆场:「王大妈,黄宗杰,你们都冷静一下,我也没说要跟你们一起表演节目啊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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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黄宗杰和王大妈最终还是达成了合作。
     但我,坚决不合作。
     「王大妈那边攻克了,现在就剩你了。」黄宗杰抱着手,故作深沉,「顾昊天,你这是逼我把莎莎姐搬出来啊。」
     我再次坚定立场:「不合作,就算你告诉沈莎莎也没用,我是不会跟你一起上台表演的。」
     特别是知道你要在台上表演社会摇之后。
     「先别拒绝这么快,你先看我跳得好不好,再做决定也不迟。」黄宗杰谄媚地给我搬了把椅子,准备在院子里展示舞姿。
     院子里,最大音量的《激光雨》开始损伤着我的听力;看着黄宗杰半边锅盖头随着鼓点扬起,在头顶转出一个小气的花手,我觉得我的视力也被损伤了。
     一曲终了,他问:「我跳得怎么样?」
     「没有沈莎莎,。」我老实回答,「花手没有她大气,踩点也没她准。」
     从震撼度和标准度上都差了不少,只有土味是爆棚的。
     「唉,我知道肯定没有莎莎姐好。」黄宗杰说我这是无脑护妻行为。
     他双手叉腰,自信的姿态十足,「你能不能单纯地评价一下我的舞本身。」
     我仔细考虑后答:「可能不能活着下台。」
     「嘿,你这……」
     黄宗杰话未说完,就被一阵啪啦啪啦的脚步声打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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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来者有三人,打扮跟黄宗杰差不多,小脚裤的裤脚永远短一截,T 恤永远是紧身款。
     「哟——这不是黄宗杰嘛,这时候练习社会摇,该不会是想上台演出吧?」为首的人半边眼睛被斜刘海遮住,语气阴阳怪气。
     「别白费力气了黄宗杰,我大伯是晚会负责人,他说了,晚会的节目必须大气,你这小家子气的花手,是上不了台面的。」
     「还是来参加我们的合唱吧,现在求求我们,我们兴许能给你安排一个靠麦克风近点的位置。」
     后边的两人接着斜刘海的话头,开始煽风点火。
     我看向黄宗杰,他捏紧拳头,一副极气愤的样子,嘴张了张,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反驳,所以并未出声。
     他要是参加不了节目选拔,也就不会再来烦我,这对我而言是好事。
     可他不甘的样子实在太熟悉,让我有种错觉:对面站着的不是精神小伙,而是大哥和余佩佩;被质疑和不看好的也不是黄宗杰,而是我。
     黄宗杰如今的无助和无措,我都经历过。  
     「这就不劳你们费心了,我们会自己解决。」我想都没想,话就脱口而出,「台上见。」
     在对面三人质疑的目光中,我拍了拍黄宗杰,让他关门送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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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我想说服黄宗杰,让他准备个大气一点的节目:「社会摇跳不了,我们可以跳民族舞;社会语录不能喊,我们可以老老实实唱歌。」
     「不,无花手不精神,无语录不小伙。」他义正词严地拒绝。
     我现在后悔帮他还来得及吗?
     「今天再不确定播什么歌、跳什么舞,就真的来不及了。」王大妈赶来和我们一起商量节目,「赶紧决定吧。」
     为了能上台,王大妈坚持要跳广场舞,选曲《好运来》:「这样既大气又不挑人,我们舞队也能打配合。」
     「必须要跳《激光雨》,《好运来》的鼓点根本摇不起来。」黄宗杰坚持最初的梦想,说自己必须要跳社会摇、说社会语录、摇社会花手。
     半个小时过去了,两人争执不下,纷纷转头看向我:「顾昊天,你来说说,选哪个?!」
     我放下手中的笔,开始分析刚刚记下的笔记。
     没错,在他俩争执的时候,我一直在记录他们提出的条件以及能做出的退让。
     五年的总裁经历,教给我最多的就是管理和协调能力,只不过我没想到,能在大万村用上。
     我拿起笔记,开始宣布结果:「王大妈,鉴于你比较擅长跳舞,我给你的建议是 Dance。」
     「黄宗杰,鉴于你提的条件太多,我给你的建议是 CallMike(喊麦)和 Dance 双担,要求越多,责任越大。」
     两人点头接受后,问出了最重要的问题:「那我们选什么歌?跳什么舞?」
     「选歌,我建议是 Remix,至于舞……」我指了指黄宗杰的手机,「我们需要一个舞蹈老师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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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关于舞蹈的编排,我已经有了大概思路,但具体舞蹈动作的设计,还是得求助场外援助。
     「所以,选歌是《好运来+激光雨》,舞种是广场舞加社会摇?」熟悉的女声从黄宗杰的手机里传出来,「顾昊天,我觉得你协调了个寂寞。」
     我开始跟沈莎莎解释:「《好运来》可以从第二个副歌开始,稍微加倍速,一段间奏后再放《激光雨》,就不会显得突兀。至于舞蹈,广场舞负责大气开场,社会摇负责画龙点睛,但我不知道用什么动作将两个舞种衔接。」
     「那行,其实这事挺好办的,一般的舞蹈老师都能做,你们排练的时候给我打视频电话就行,我教你们。」沈莎莎听后,肯定了我的想法。
     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,节目排练终于提上了日程。
     我以为黄宗杰渴望上台表演,是因为梦想,可看到他不仅在家排练,就连浇菜的空隙都要练动作的时候,我觉得他的目的不简单。
     按照我对他的了解,若是只想上台,绝不会对自己这么严格。
     终于,在一次排练的间隙,黄宗杰道出了实情:「我打算争前三,为了奖品。」
     原来,晚会结束后,乡亲们会投票选自己最喜欢的节目,票数前三的节目有神秘礼品。
     我问黄宗杰神秘礼品是什么,他只说:「不出我意料的话,应该是我一直想要的东西」。
     「顾昊天,你现在知道我要争前三了,是不是得跟我一起练起来?」黄宗杰边说,边拿出了兜里的手机。
     这个黄宗杰,每次有事都拿沈莎莎要挟我,是时候做出反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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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「不练。」我捡起水管,继续浇菜。
     能答应黄宗杰上台社会摇,我已经觉得不可思议了。
     「那我自己练。」黄宗杰边卡点边浇菜,说是在锻炼自己的节奏感。
     不知道他有没有找到节奏感,但我已经找到了揍他的理由。
     我拨了拨自己的左半边头发,抖落上面的水珠:「黄宗杰,你这是在找揍?」
     「我这是不小……」
     风吹脑壳凉半边的感觉实在难受,趁他解释的空隙,我也拿起水管滋他一脸水。
     「你俩这是小学生打架呢?」水仗在王大妈赶来后结束,她关了水龙头,让我们别浇菜了,排练。
     黄宗杰得到支持,冲我得意一笑:「开始表演吧。」
     不,上台之前我都不会跳的。
     光天化日之下,当着大伙的面摇花手……这么羞耻的事,我不可能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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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我不愿在众人面前跳社会摇,主要是因为压力。
     旁人的一个不屑眼光,一句嗤笑,都会成为我不想跳的压力。
     「跳一个吧,」王大妈殷切地看着我,身后还跟着八个舞队的成员,「就等你一个了。」
     在场十个人都盼着我赶紧参加排练的压力,更让我难以承担。
     我只好按照计划好的站位,站在黄宗杰旁边,跟着音乐跳起来。
     【未完待续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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